职能职责

一、内设8个行政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承办局党务、政务活动和政策调研事宜,督办领导指示和会议决定,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承担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承担单位文秘、议案、建议、提案、信访、信息、宣传、调研、文书档案和印鉴的管理;承担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并组织落实;负责本局党务、纪检工作、机关自身建设、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会务接待、后勤服务、安全保卫、保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区目标责任制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内部经费审计工作、做好主管行业相关统计调查牵头工作。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对外电话:68830448    68083919(传真)

(二)计划财务科

承担编制失业保险基金、就业再就业资金预决算及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及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局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依法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经费、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负责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地方补贴经费的发放;依法受理有关经费支出方面的举报和投诉,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对外电话:68082122

(三)公务员管理科

承担国家公务员(含参照)的公招计划申报、面试、职务升降(竞争上岗)、考核奖励、交流、纪律、惩戒、教育培训、职务任免、申诉控告、回避、辞职辞退等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科级领导职务的任免和科级及其以下非领导职务的职位管理工作;按法定程序办理区政府管理的领导干部的任免;负责公务员(含参照)的登记和注销;负责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上报、考试组织工作;负责全区党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流动调配工作;承担政府序列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其以下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牵头贯彻执行团职以下军队转业干部及其家属的安置服务和特殊人群的安置政策;负责牵头协调处理团职以下的军转安置方面的人民来信来访工作。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外电话:68912151

(四)事业人员管理科

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事业人员公招面试和流动调配工作;贯彻执行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综合管理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建设,负责对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岗位结构比例的核定、岗位聘任、考核、培训、奖励、惩戒、辞聘解聘等进行管理;负责对事业单位科级干部的职务任免;综合管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考核和录(聘)用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培训、颁证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监督事业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对外电话:68902163

(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挂大渡口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综合管理指导职称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初定、确认、转评和评审工作;负责对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优秀中青年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专家体检、专家疗养、专家慰问等专家服务工作;负责开展博士后工作站的申报管理工作,博士后人员的招收和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组织实施区内引进海外留学人员和国(境)外专家和项目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区知识更新工程工作。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对外电话:68902163

(六)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科

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作;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承担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的管理和日常事务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待遇审核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工龄认定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退鉴定审批及有关待遇的政策落实工作;承担易地退休干部来区定居的安置管理协调工作;审核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证件。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对外电话:68911974

(七)社会保险科

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综合管理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工作;指导检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拟订专项工作经费、区内基金监督计划,制定区内各险种基金、专项工作经费稽核方案及实施;审批企业特殊工时制度;办理劳务派遣企业资格行政许可;负责企业年金方案备案;负责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的资格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承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雇工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及相应政策咨询;负责全区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职工退休的审批及日常解释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区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代收病鉴人员的申请材料。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对外电话:68083958   68083903

(八)劳动保障监察科

负责维护本行政区域的劳动秩序,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督促用人单位和个人贯彻执行;受理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及时处理劳动保障方面的重大、突发事件;监察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及劳动管理制度的情况;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监察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及禁止使用童工的情况;监察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及工伤保险辅助用具配备定点机构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经办业务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贯彻实施社会保险、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探亲制度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和福利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综合管理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对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解除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解除及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定期向社会公众宣传劳动法律法规知识,提供政策咨询服务;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复查等法律事务;负责区内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备案工作。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对外电话:68834420   68835221

二、内设下属事业单位。

(一)社会保险局

1.综合科

组织协调局日常政务工作,拟定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并组织设施;负责文秘、信息、保密、综合、安保、会务、接待、后勤保障、印章管理、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党务、人事、工资及本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年度社会保险目标考核及对街镇社保经办机构工作目标考核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群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效能的督办、督查工作;负责对社会保险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外电话:68082345   68906874

2.基金财务科

负责城乡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会化发放工作;负责单位和个人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支付及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日常帐务处理工作;负责定期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拟定基金收支分析报告;负责区有关部门特殊人员待遇的代发工作;负责局经费的财务管理。局内部经费的会计核算及职工、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银行社会化发放服务协议管理工作。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外电话:68926811

3.单位参保科

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种保险的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参保单位的拆分和转移、参保单位人员年度工资总额申报及收费基数核定;负责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扩面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五险统一征收”的管理工作;负责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工作;负责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参保人员的增加、减少、转移接续;负责参保单位及其参保人员公共业务信息的采集、审核、录入和维护;负责参保单位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后续业务办理工作;负责单位参保信息查询,按政策规定调整费率。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外电话:68083001

4.个人参保科

负责城乡养老、医疗保险个人参保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的扩面工作;负责城乡养老、医疗保险个人参保关系的中断、转移、接续和清算退付审核工作;负责城乡养老、医疗保险个人参保信息的采集、录入和维护工作;负责城乡养老、医疗保险信息查询;负责城乡养老、医疗保险个人参保保险费征收工作;负责与城乡养老、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相关的业务工作。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外电话:68832981

5.信息档案科

负责局计算机系统的安全运行和使用权限管理;负责局社会保险数据管理工作,确保数据信息安全;负责局域网络以及计算机控制室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正常运行,定期更新杀毒软件升级包,建立和实施计算机业务系统数据备份制度;负责局互联网网站的维护工作;负责按时编制上级部门规定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负责本单位档案管理和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外电话:68081522

6.退休审核科

负责企业参保人员和个人参保人员享受养老金待遇的资格审核办理退休手续;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审核工作;负责城镇用人单位未参保超龄人员参保及享受养老待遇的资格审核和参保工作;负责被征地农转非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待遇的资格审核工作;负责城乡离退休人员基础信息及待遇信息的维护审核;负责参保人员档案的审核及外调工作。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外电话:68951166

7.养老待遇核发科

负责企业参保人员和城乡个人参保人员退休待遇的计算工作;负责超龄人员和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待遇的计算工作;负责编制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月支付计划;负责城乡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支付年度预算、汇算工作和编制业务报表及分析报告;负责按政策规定调整城乡领取养老待遇人员养老待遇;负责已享受待遇的城乡参保人员死亡减少处理及死亡待遇的计算和支付审核;负责企业退休军转干、建国初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干部、企业离休人员规范性补贴的计算工作;负责做好军转干部、离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幼职成教、民办教师等特殊群体待遇的计算工作。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外电话:68951283

8.医保待遇审核科

负责医疗保险费用的审核计算;负责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指标考核清算工作;负责家庭病床等的申报、审批和监督检查;负责医疗保险特病、慢病的申报、鉴定、费用审核及结算工作;负责异地就医人员管理及费用审核结算;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医疗补助和特殊人群的医药费报销等相关工作。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外电话:68906258

9.工伤待遇审核科

负责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的待遇的计算和核定工作;负责计算和核定工伤(亡)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定期伤残津贴、护理费以及工亡职工的死亡补助费、供养亲属定期待遇;负责组织开展工伤职工职业康复、工伤预防宣传工作。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外电话:68082553

10.生育待遇审核科

负责享受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和生育待遇的资格审核工作;负责计算和核定生育保险待遇;负责做好生育保险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登记备案工作。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外电话:68082553

11.审计稽核科

负责对国家、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按照人社部门的要求开展稽核工作,制定社保稽核工作计划,实施社会保险征收稽核、专项稽核工作;负责对单位参保、补缴、待遇维护、退休资格审核等重点业务实施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举报投诉的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稽核结果的协调处理;负责对本单位所有科室的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外电话:68083203

12.服务监督科

负责协议医疗机构申请的受理和现场检查;负责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执行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受理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的举报投诉;负责对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协议管理。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外电话:68081522

13.社会化服务科

负责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指纹采集和年度验证工作;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发放、更换、挂失和补办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外包服务及委托第三方审核等监管工作。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外电话:68950616

(二)就业服务管理局

贯彻落实国家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分析、了解、掌握全区就业失业的基本状况,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监控管理体系,控制失业率,维护全区就业形势基本稳定;拟定公共就业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具体实施。负责落实就业再就业年度工作计划;负责落实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运行机制,扩展服务功能,改善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能力;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各类积极就业扶持政策,做好就业再就业援助工作;负责全区镇街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充分就业社区”、“充分就业转移村”的创建和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工作;承担劳动力就业能力建设工作责任。负责全区就业训练、就业再就业培训管理,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提升人力资源能力;负责城乡劳动力创业促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政策咨询、开业后续支持服务,引导全民创业;负责农村劳务开发就业工作。组织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有序流动;负责发展劳务经济,牵头协调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负责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同质均等;负责经办全区失业保险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失业保险目标计划,负责失业保险基金内控制度和失业保险与就业指导互动建设,负责失业保险经办的业务管理、失业动态监测、指导 “破产、兼并、解散、关闭”企业失业保险工作;负责办理《职工失业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失业证》、技能培训《结业证》及审验工作。接收并管理下岗失业职工、城镇失业人员及企业职工的个人档案。

1.综合科

负责承办局日常事务,协调各科室开展工作,督办全局重要事项;起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公文;制定工作规章制度;负责公文处理、文件收发、宣传信息、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纪律检查和行政监督工作;负责统筹办理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意见工作;负责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处理和接待工作;负责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组织就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活动和业务培训;负责本局固定资产、办公文具管理等工作。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对外电话:68083900   68668230(传真)

2.就业指导科

负责全区城乡就业指导工作。组织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乡就业工作目标管理及考核;做好失业登记和就业登记,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妇女和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群体及各类失业人员就业工作;宣传贯彻落实社保补贴、就业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城乡就业扶持政策;负责街镇、社区(村)劳动就业平台建设,组织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充分就业村;指导街、镇做好城乡就业各类统计报表、台账、编制全区城乡就业统计报表;负责全区《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审批和发放;负责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就业服务工作开展;负责协助做好重点信息产业人力资源保障工作;负责就业专项资金和专项经费的管理。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对外电话:68911374

3.劳务开发服务科

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及其回乡创业工作;负责街镇、社区(村)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站)的平台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多渠道开展劳务合作,为全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对外输出拓展就业门路;协调职能部门搞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服务和维权工作,做好农民工综合服务工作;做好全区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建立台账。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外电话:68083288

4.失业保险科

负责全区失业保险经办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失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受理本地区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及失业保险费决算;负责向地方税务机关提交征收失业保险费的相关资料,协助做好失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为失业人员提供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办理职业培训补贴、档案保管费等经费审核划拨事宜;负责审查接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档案,核定失业保险待遇;负责失业保险基金财务核算和失业保险待遇支付;负责大龄直通车人员的管理及其特定待遇的支付;负责失业动态监测工作;负责指导辖区街镇、社区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开展失业保险工作。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外电话:68922911

5.职业能力建设科

负责全区就业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就业再就业培训、企业职工岗前培训、企业职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工作,做好培训统计报表。负责各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中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组织开展全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区属技工学校的管理;负责落实各类群体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负责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组建创业项目库、指导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各类创业活动,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帮助;做好小额担保贷款的组织、推动、发放和回收工作,按时向上级部门报送小额担保贷款统计报表。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对外电话:68875579

(三)大渡口区人才智力交流中心(挂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挂大渡口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中心)

负责人才代理工作的开展,承接人事代理服务;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和其他人才的就业推荐和介绍工作;做好各类求职人员的求职登记和职业介绍工作。负责区人力资源市场的建设和管理以及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系统的建立、管理和维护;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供求预测、预报及相关服务工作;指导和管理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做好微型企业服务、企业用工监测工作;负责辖区内用工单位用工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审核和办理用工登记和用工备案;负责对辖区内联网单位(街镇、社区村工作平台)用工信息网络管理、运行和维护;开展市内、外(境内)职业介绍,劳务输出,劳动事务代理、劳务派遣,定期举办招聘会、洽谈会;按时向上级部门报送统计报表;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和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外电话:68083035

(四)大渡口区劳动监察大队

负责维护辖区劳动秩序、各单位和个人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受理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举报和投诉;监察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及劳动管理制度;监察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及禁止使用童工的情况;监察境外就业中介机构遵守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的情况等工作。

对外电话:68834420

(五)大渡口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挂大渡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受理和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负责指导辖区和行业主管的劳动纠纷调处和预防工作;负责劳动争议及处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和咨询等工作;负责审理辖区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审理应当受理的移送或指定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仲裁院内部管理;负责专职、兼职仲裁员的日常管理;负责对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出现的新情况进行调研;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查备案、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等工作。

对外电话:68834116   68952975

(六)人事考试中心

承担全区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以及职称评审相关考试。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升级考试。、负责全区人事考试的宣传、报名、培训、考务及办证工作。负责拟定全区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计划,以及有关政策咨询解答。负责考试资料、数据的汇集、上报、归档。负责人事考试培训的日常工作。

对外电话:68083881